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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标准的概要

国际标准

IEC标准 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国际电气标准会议)

IEC是1908年10月成立的非政府间机构,其目的是促进电气和电子技术领域所有标准化问题以及相关事项的国际合作,并通过合作谋求国际性的思想沟通。IEC标准是以国际性的标准化为目的所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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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

1.美国

UL (Underwriters Laboratories Inc. )

是1894年由美国火灾保险同业者组合创立的非盈利实验机构,进行关于工业产品(成品)的认可实验。在美国销售电气产品时,许多地方都通过各州的州法律或者城市条例强制规定必须获得UL认可。为了获得UL认可。工业产品内藏的主要零件也必须使用获得UL认可的产品。
UL认可方式大致可分为两种。图1的标志被称为LIESTING,用于工业产品(成品)的标志,图2的标志被成为RECOGNITION,是用于零件、材料的,是有条件认定的标志。

2.加拿大

CSA(Canadian Standards Association)

1919年作为非盈利、非政府的标准化团体机关而设立,并以其为母体,成为一个拥有认定权限的机构,可认定制定工业产品、零件、材料的标准以及电气相关产品是否符合此标准。CSA在官方以及民间都享有绝大的信任和权威。加拿大制定法律规定,国内的绝大部分州在州内销售电气产品,都必须获得CSA的认可,并强制执行。其认可被称为CERTIFICATION,获得认可的产品及零件被称为CERTIFIEDEQUI-PMENT,以图3的标志来表示。图4的标志称为Component Acceptance,用于零件,是有条件认定的标志。近年,通过UL和CSA的相互认证活动,在UL实验所,以UL以及CSA标准为基础接受实验并获得认定的产品,都使用图5(成品)以及图6(零件)的标志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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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

EN标准 European Standards/Norme Europeenne(法)/Europaishe Norm(德)

是欧洲标准的略称。是由CEN/CENELEC(欧洲标准化委员会/欧洲电气标准化委员会)制定的统一标准。EU以及EFTA的加盟国,都有义务在自己国家的标准中采用EN标准的内容,废除EN标准不相符合的本国标准。

1.德国

VDE(Verband Deutscher Elektrotechniker)

以1893年组成的德国电气技术公司联合为主设立的VED实验所。从事电气机器和零件的安全性能的实验以及认定业务。在德国法律上虽然没有强制执行VDE认证,但是发生触电、火灾等事故时的处罚非常严格,实质上等同于强制执行。

TÜV(Technischer Uberwachungs-Verein)

1875年成立的民间非盈利·独立机构,以防止锅炉事故为目的成立的“德国.锅炉监控协会”为母体。TUV的最大特点是在德国国内有14个各自独立的机构。TUV广泛地实施工业机器·设备的检查,同时它也接受政府委任,主要以VDE为基础,对于电气产品开展检查·认定业务。在德国国内的14个TUV机构的任意一个机构内获TUV认定都有效,拥有与VDE认定同样的效 力。

2.英国

BSI(British Standards Institution)

1931年作为对工业产品的标准规格发行部门、检查认定部门而成立。英国对电气产品的检查是任意的,对于取得认定产品可以贴BSI指定的认定标签。

BEAB (British Electrotechnical Approvals Board for Household Equipment)

于1960年设立的非赢利机构,对于在普通电源下工作的家庭用电气设备和部分控制・输入元器件的安全,基于BS标准进行试验,并给予认可的规格。

3.丹麦

DEMKO(Dammarks elektriske materielkontrol)

基于对于某种电气产品的安全规定强制性试验认可的1962年“Heavy Current Regulations”(PartB Appendix 601)而成立。

4.挪威

NEMKO(Norges Elektriske Materiellkontroll)

依据1991年电气设备的检查,监督相关法律,符合NEMKO认证的产品可使用左图所示的标记。

5.芬兰

EI(Electrical Inspectorate)通称FIMKO(Finnish Electrotechnical Standards)

该试验机关成立于1928年,开展电气产品安全相关业务,并获得了政府认定。执行E1-81中详细记载的认证制度,并发行证书。在芬兰,一部分家用电气产品、办公用电气·电子设备需要获取EI认证。

6.瑞典

SEMKO(Svenska Elektriska Materielkontroll-Anstalten)

1925年由瑞典电力供应公司协会和瑞典火灾保险协会设立,并于1935年获得政府公认。SEMKO的目的在于在政府公认下对家庭、办公室、商店、学校等所使用的所有电气设备均测试其安全性,并颁发许可。

7.瑞士

SEV(Schweizerischer Elektrotechnischer Verein)

该民间机关成立于1903年,对电气产品和部品进行试验。1954年获得瑞士政府的公认,之后在瑞士销售的电气设备、部品中,指定的部分被强制性地要求获取SEV认证。

8.奥地利

ÖVE(Osterreichischer Verband fur Elektrotechnik)

该机关成立于1965年,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安全标准的电气设备和部品上标示该标记。

9.荷兰

KEMA(N.V.tot keuring van Elektrotechnische Materialen)

1927年设立为荷兰的电气安全标准。通常适用于PVC绝缘线缆及电线等电气材料、家用电器,符合KEMA认证的产品上可标示该标记。

10.关于ENEC标致

ENEC标致示例

ENEC标志是指欧洲认证机关所认可的电气产品标志,可根据是否符合欧洲安全标准(EN标准)来进行标识。带有ENEC标志的机器用开关可在欧洲经济区域内自由地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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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GB/中国国家标准

Guojia Biaozhun

中国的国家标准,通称GB标准。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下,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行、管理,另外,根据IEC、ISO标准制作而成。随着中国加入WTO,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法律下,修改了相关条例和规定,与国际通用规定接轨。旧的认证制度(CCIB,CCEE)也随之合并,形成新认证制度CCC(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并于2002年5月1日开始执行。第一次强制品目以19分类132品目为对象,详细内容通过HS码公告。实施规则内的适用标准原则上依据GB标准,认证标记如左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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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标准

1劳氏船级社(LR)

Lloyd's Register of Shipping

总部位于英国的英国劳氏船舶协会的标准。在UMS(无人机舱)上使用电气部品时,对温度、振动等环境试验做出规定的安全标准。该标准已成为船舶控制舱的国际性采用标准。制定上并未规定要在产品上做出认证标记。

2DNV

DET NORSKE VERITAS

自1864年创立为挪威船级协会以来,作为主要船级协会之一,开展船级业务及各种认证业务。约30年前在日本国内设立了事务所,对于用于船舶的自动化设备及装置等,颁发国际船级协会的认可。

3NK

Nippon Kaiji Kyokai

总部位于日本的日本海事协会的标准。根据钢船规则的规定对用于船舶的自动化设备及装置检查其安全性,如合格则可获取型号认可。将获得型号认可的自动化机械及装置配备在船舶上时,可省去制造工厂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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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

1.JIS/日本工业标准

Japanese Industrial Standard

根据工业标准化法制定而成的日本国家标准。以除食品、农林领域外的工业产品的开发、生产、流通为对象制定JIS。工业标准化法将JIS的制定及JIS标记标示制度作为主要内容。JIS标记标示制度通过JIS来具体规定质量内容,符合JIS的产品使用该标记来表明。近年来,正在逐步实施尤其是与ISO、IEC标准整合的JIS标准化。

2.电气用品安全法

Electrical Appliance and Material Control Law

对以前的电气用品取缔法(电取法)做出修订,从2001年4月1日开始作为电气用品安全法(电安法)开始实施。该法律旨在防止电气用品的危险(火灾、触电事故等)及故障的发生,以一般家庭和办公室所使用的电气用品为对象。废除了政府认证制度,在自己负责的原则下,以民间为责任主体,对于特定的电气用品,要求接受由民间检查机关实施的适合性检查,另外,对于所有电气用品,要求承担检查义务。电安法划分为特定电气用品(112品目)和非特定电气用品(340品目),需要使用左图所示的新标记。另外,对于配线器具等部品材料,难以在构造上确保标示空间的情况下,可使用简易符号。

3.第三者认证制度

第三方认证制度是指接受任意民间检查机关的评价,符合技术基准的情况下,可使用第三方认证标记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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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输入元器件
工业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