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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使用许可合同

A-C-20160614_LMP201903

松下神视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本公司」)仅在顾客同意本使用许可合同时,同意其使用本软件。使用本软件前,请务必阅读本软件的使用许可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并仅在同意本合同的情况下使用。
本软件的包装拆封、下载、装载、运行等行为视为同意本合同。
软件中除了有本公司持有或征得使用许可的专有软件及程序以外,还包含数个开源软件程序。关于开源软件的程序,请参照本软件CD-ROM中的许可证内容。若开源软件程序的许可证表述与本合同表述出现矛盾,则以开源软件程序的许可证表述为优先。

第1条 使用许可

1. 为了使客户灵活使用本软件操作手册中所限定的本公司产品(以下称:「本产品」),本公司根据本合同条款,向顾客授予本软件的非独占使用权。顾客不得将本软件用于本公司以外的第三方的产品。
2. 为了能让顾客更加灵活使用本产品,顾客可在有需求的请况下,对多台计算机进行安装本软件。但是,即使在多台计算机上安装本软件,同一时间也只能对一台计算机进行操作。

第2条 禁止事项

对于本软件,禁止以下行为。

(1) 本软件的更改、逆向工程、逆向编辑或逆向装配
(2) 超出本公司提供的操作手册中记载的方法及目的使用本软件
(3) 将本软件分发、出租、租赁、出借及转让给第三方。但是,以顾客同意使受让人接受本合同所有条件的约束为前提,本产品及基于本合同的本软件的使用权可以转让。此种情况时,顾客向受让人提交本软件所有的复制品及附件资料,顾客不得保留包括备份的本软件的复制品。

第3条 保证

  本公司仅限顾客购买本软件后的90日以内,在本软件所装载媒介存在表面瑕疵的情况下,给与免费调换同一规格的媒体。但是,该瑕疵非本公司责任引起的情况除外。

第4条 免责事项

1. 本公司对于本软件不进行商品性的保证、特定目的适用性的保证、不侵害第三方知识产权的保证及其他任何保证。
2. 本公司亦不对本软件的使用、本软件的无法使用、本软件的缺陷、安全漏洞、错误运行、其他不妥之处及其他因本软件导致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附带损失、最终损失、特别损失等全部损失)负任何责任。

第5条 有效期间

1. 本合同于顾客对本软件进行拆封、装载、运行、下载等行为时生效。
2. 顾客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时,本公司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3. 本合同解除后,顾客应负责于4周内将全部本软件及其复制品送还本公司或清除、销毁。

第6条 出口相关法令的遵守

  顾客应遵守对当事方有管辖权的所有国家的出口管理相关的法律及各项规则等(包括外汇及外贸管理法、国联安全保障理事会通过的出口管理相关的各项规则)。被要求相关资格或政府机关的相关认可时,若无认可,不得将本软件直接或间接出口至任何国家。另外,不论直接出口或间接出口,不得将本软件用于或销售用于军事用途。

第7条 著作权的归属

  除开源软件程序外,本软件相关的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归本公司及本公司授权人所有。

第8条 升级

1. 对于将来是否升级或更新本软件,由本公司决定。提供升级版或更新版时,不排除有偿提供的情况。
2. 不论有偿无偿,提供本软件的升级版或更新版时,若本公司不另行规定,该升级软件将作为本软件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将继续适用。

第9条 责任限制

  不论何种情况,与本合同或本软件相关的本公司的责任,以顾客支付给本公司的软件使用许可费为上限。将本软件作为本产品的附属品提供时,视顾客支付给本公司的软件使用许可费为1万日元。

第10条 准据法及裁判管辖

1. 本合同准据法为日本法律。
2. 基于本合同发生相关争议时,以名古屋地方法院为解决该争议的专属的管辖法院。